邮箱:461280278@qq.com
手机:15177369777
电话:15177369777
地址:荔浦市马岭镇小微企业创业园
来源:欧宝NBA体育直播 发布时间:2024-07-22 16:41:03
产品详情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效能、推动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履职,发挥典型执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督促推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
2023年11月28日,南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移送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处理。
2023年12月5日,南安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抄告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违法的线索,安排执法人员对福建南安市某气体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发现福建南安市某气体有限公司未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装载查验记录制度要求,向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轻型栏板货车装载危险化学品33瓶氧气。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2日,南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某家具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粉尘除尘器位置未设置“当心粉尘爆炸”“禁止烟火”“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警示标志;
2.旧开料车间除尘管道连接处未进行防静电跨接,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2条的规定“当存在静电引燃危险时,除应符合GB12158有关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防静电跨接”。
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的行政处罚;合计对该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推荐